设计专业趋同与趋变的教学理念

发稿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844

班 石

设计为人的服务,决定了设计专业本质趋同的认识理念。设计服务于人的不同需求,又决定着设计专业客观趋变的形式理念。设计专业趋同与趋变的思维理念,构成设计认识与创造的方式方法。

一、设计物质的形式

设计专业,都是以具体的物质形式来达到为人不同的需求服务。无论是平面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环境园林设计还是建筑景观设计等,都离不开物质形式的客观存在。这种物质存在的统一形式,决定着设计专业本质“趋同”的客观规律,这一规律决定着设计专业教学——造型基础共通共同的认识统一。即无论是设计的哪个专业、哪个方向,其客观服务于人的价值需求都是通过造型形象的呈现方式来得以具体实现。平面设计,是通过造型设计与组织具体的形式,在二维空间内实现着信息功能的视觉价值;产品设计,是通过造型设计与组织的方式,在三维空间内实现着人对生活所需功能的触觉价值;环境园林设计,是通过将人置身与空间之内实现着自然造型设计与人工造型设计以及组织方式为人需求的服务形式;建筑设计,也是通过将造型设计置于环境空间的方式,来达到人从建筑空间与环境空间中得到的生活必须的满足。设计离不开造型创造的物质形式,这一规律为设计不同的专业发展构筑起统一规范的教学认识标准。

设计以物质形式服务于人的具体需求,表现出各自区别、相互不同的造型特征。正如,平面设计,以二维形象的创造方式表现出造型设计为人信息需求服务的客观形式;产品设计,以三维形象的造型设计特征表现出立体型、多视角、可把持的实用变化形式,为满足人的不同需求价值服务;园林设计,又以立体造型与空间流动的体验,感受游离于环境空间所获得的多样形式的追求;建筑设计,更以其视距、视角以及运动的变化规律,以造型形式以及空间形式来满足人对建筑空间与环境的需求满足。这些不同专业针对人不同需求的价值创造,决定着造型设计以其多样性与多变性的样式,构成设计专业造型发展的“趋变”规律。

设计依赖于物质造型的呈现方式,构成设计专业教学本质“趋同”的认识规律;设计物质呈现的不同方式,又为设计教学形式“趋变”给予无限的创造可能。

  1. 设计的功能形式

设计创造为人的两大需求服务,及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服务。人对物质形式的需求,源于物质而终于精神。因此,形成物质先于精神的价值创造秩序,这中秩序为设计教学的价值需求发展确立了设计实现的方式方法。人对物质价值的需求,是从物质的需求方式开始再达到精神需求的满足。这种方式,决定了设计教学对设计创造规律的掌控。及实用功能始终作为精神依托的保证,承担着精神需求的设计发展,所谓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也。无论是平面设计、产品设计、风景园林设计还是建筑景观设计。其设计创造的客观形式,首先是为人的物质“功能”需求服务,再进而向着精神层面的需求延生。因此,设计教学对设计功能的价值研究,自然成为设计专业认识“趋同”的教学规律。

设计功能为人的直接服务,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形式来得以具体实现。且具体实现的功能价值,又由于价值取向不同,构成功能需求形式无限“趋变”的创造规律。人对设计的需求形式是通过人的感官来得以具体实现。不同的感官需求,构成设计专业研究的不同形式。如:平面设计,满足人视觉感官功能——认知与审美的信息要求而实现着形式无限的创造价值;产品设计,服务于人触感功能——实用、使用与审美的需求而实现着实用功能的创造价值;园林设计,综合了视觉与触觉的感官需求,为人对生活环境物质与审美的功能需求服务,实现着环境空间的无限创造价值;建筑设计,又从自然空间中创造出为人需求的室内空间,形成室内、外空间的功能形式,实现着具体形式无限的创造价值,来满足人物质与精神的需求。这种无限具体的实用功能价值,构成设计创造形式“趋变”的规律。

设计的功能理念,为不同的设计专业构建起“趋同”划一的认识平台,使设计为人的发展方式有着明确的目标。设计的功能形式,又为具体价值的实现方式呈现出不同专业、不同功能需求无限“趋变”的创造价值。

三、设计的实现形式

设计围绕人的具体需求而创造出各不相同的形式价值。平面设计服务于人的需求,是以最终的设计结果——广告设计、包装设计或视觉媒体设计等等针对视觉需求的二维形式创造,来满足人对视觉信息的诉求;产品设计服务于人的实用价值,是通过立体形态与人肌体相融的创造形式,实现着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家居产品,等等针对人类各需求层次的物质创造来满足人实际生活的价值需求;园林以及建筑设计,同样按照人对空间不同的需求形式,营造出自然风情、人为规范以及能满足人各类生理与心理需求的空间实用价值,实现着人对生活品质的无限追求。各专业针对人不同需求的特色创造,自然形成客观“趋变”的设计实现规律。这中形式趋变的发展规律,不只是停留于专业之间的区分,就是同一专业,同一设计主题、同一形式要求、同一题材使用,都会因设计师对设计表现的不同感悟而得到无限创造的客观价值,这也是设计具体形式必然“趋变”的本质由来。

同样,设计趋变的创造规律,不可怀疑地受制于设计为人服务的“趋同”规律。就如同人与人的各自不同,却始终离不开人类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如人的感官认知的趋同性、两腿直立行走的共同规律,自然构成人不可违背的“趋同”认识本质。趋同性的设计认识规律,就如同肌肤与骨架的关系,骨架看不见却实实在在的支撑着躯体的运动形式。设计正是如此,设计的“趋同”性,以其抽象的方式隐含于设计的具体表现之中,不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园林设计还是建筑设计等等,无论怎样的设计内容、形式与材料,设计方式的如何变化等,都不可违背设计本质的“趋同”规律。就如不同专业所采用的设计方式一样,无论面对怎样的设计对象,采用什么样的设计形式,都会履行市场调查认识规律,为为什么设计与怎样设计寻找充分理由,再由此产生设计切入方式,设计方案构想,设计制作手段以及设计具体实现等一系列的程序发展。这种设计必经的程序规律,又成为设计“趋变”创造必须遵循的“趋同”认识规律。

设计专业的“趋同”与“趋变”理念,构成设计教学发展不可撼动的原理、原则与规律。它决定着人的认识(理性)与行为(感性)活动的组织方式与创造方式。设计为人的认识理念以及设计形式的具有实现方式,形成制度层次组织形成的认识标准。正如人感官需求得不同,自然形成围绕人感官需求的教学组织方式与实现方式,由此产生视觉——平面设计最大化的造型、功能与设计实现的研究方式,促进着围绕人视觉需求教学造型、功能与设计方式体系、系统、课程设置的构成组织规律。形成触觉——产品设计最大化的与人体相融的,造型、功能与设计实现方式的教学体系、系统、课程形式设置以及授受方式方法的研究规律。也不例外环境园林设计与建筑景观设计,同样会针对服务于人的不同需求特色,形成教学体系、系统、课程组织以及课程授受方式的规律。

设计教学——认识与形式、共性与个性在整个教学运动中形成“趋同”与“趋变”的思维发展概念,为设计教学确立理念与方法的活动标准。当面对不同的设计形式、设计对象、设计实现手段时,我们都可遵循“趋同”与“趋变”的形式规律对设计进行规范化的行为衡量,使设计教学以及设计实现的具体表现时而不至于被设计现象的客观变化而牵制的不知所措、无所适从。设计“趋同”与“趋变”的设计理念,以其理性的、抽象的规律与感性的具象的规律,构成认识与形式表现的客观特征。因此,“趋同”与“趋变”的思维形式,将不同的设计形式统一在为人服务以及设计的物质条件、价值条件基础上,又积极发挥着各专业独特的创造价值,以其一体化的形式表现着人类思维不可分割的整体性质。使设计为人服务的教学活动,在认识理念的明确指导下发挥着积极创造的无穷价值。

2014.12.27完稿